10月1日起 处理交通违法要验交强险标志
福州众印网 2006-9-29 8:35:00 来源:转载
“十一”临近,昨日,福州市交巡警支队车管所提醒驾驶员:在给自己的新车报牌后,须及时领取交强险标志。
根据公安部要求,交通民警自2006年10月1日起,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交通事故等情况时,要查验机动车交强险标志。
福州市交巡警支队车管所提醒,车主办理完机动车牌照后,及时到该所隔壁的新车保险服务大厅,领取交强险标志,以免由此造成的不必要麻烦。
同时,对于那些已在2006年7月1日前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且尚在保险有效期限内的机动车,不需办理交强险,但车主应随车携带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单,以备路面民警检查之用。
此外,车管所还提醒广大车主,在用车辆(已报牌的车)办理车辆定期检验后,申请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需提交交强险单证。
交强险标志若有丢失,可到投保的保险公司申请补发。
本文标题:10月1日起 处理交通违法要验交强险标志
福州印刷网.福州印刷厂.福州众印网.宣传册印刷.宣传单印刷.包装盒印刷.手提袋印刷.印务公司.光盘印刷.VIP贵宾卡.企业画册印刷.不干胶印刷.无纺布袋印刷
福州印刷网fzysw.com福州最专业的纸品印刷厂、福州众印网是最好的印刷超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