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28日转发省工商局《关于推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的工作意见》,支持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企业设立集团,凡是母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元、控股子公司3个、集团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额达到4000万元的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企业,均可申请设立企业集团。《意见》提出,对获得驰名商标、著名商标认定的企业给予奖励,鼓励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企业设立研发中心。集团母公司是农业产业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企业的,集团母公司注册资本与母子公司注册资本总和可进一步放宽到1500万元和3000万元。对驰名商标、著名商标企业实施远距离监管,实行两年一次年检,第一年只需报送年检报告书,可免予年检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