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州市区23日起专项整治城市交通环境污染
尾气排放不达标车辆不准上路行驶
不达标的新车不予注册上牌
从23日起,市交巡警支队在市区组织开展为期两个月的交通环境污染专项整治行动。
整治目标:
禁止机动车在二环路以内区域道路和二环路以外部分区域、道路鸣喇叭,加强市区交通环境噪声的综合整治,加强对机动车废气污染的控制,减少城市交通噪声污染。
整治内容:
与环保部门共同开展机动车尾气排放工作的检测,做到不达标车辆不准上路行驶、不达标新车不予注册上牌,控制车辆冒黑烟现象;根据《关于加强市区交通噪声管理的通告》规定,对禁鸣喇叭的区域、路段,加强日常交通管理,提高查纠力度,严格处罚乱鸣喇叭车辆;整治公交车报站语音、警示声过大和变相作为喇叭使用现象;与城管执法部门密切配合,对渣土运输车辆不符合密闭化要求和无牌无证渣土车及拼装车进行查处。
整治措施:
严查严处乱鸣喇叭。重点放在夜间19:00至23:00时段,对二环路以内的主干道、支路等重点路段,严查严处私家车、的士车、公交车、渣土车乱鸣喇叭等交通违法行为。
集中开展统一行动。分别于8月23日,9月15日、9月29日,10月23日组织市区开展4次统一行动,各交巡警大队与区环保、执法部门取得联系,分别在辖区道路设立整治点;各派出所分别在辖区设立整治点,采取定点和巡逻相结合,以点带面,全面铺开,并根据各自辖区交通实际和鸣喇叭严重区域、路段确定整治点、整治路段。
此外,车管所负责各检测站车辆的尾气测试工作,不达标的不发合格证,对严重超标且无法修复的,采用强制报废措施加以控制,对延缓报废车辆进行严格检验。
同时,警方还派出大批警力,严查机动车在市区(含夜间),禁鸣喇叭区域(道路)乱鸣喇叭,夜间公交、出租车乱鸣喇叭交通违法行为。 同时,配合城市执法部门做好渣土车运输密闭化管理工作,整治不按规定安装密闭装置的车辆和从事工程渣土砂石的运输车辆,整治渣土车夜间鸣喇叭、闯红灯违法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