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终审判决成一纸空文
福州众印网 2006/10/10 10:47:00 来源:转载
林女士两年前被机器压伤双臂后做了截肢手术,经省、市两级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二级伤残。但林女士所在的公司不认为她是工伤,先后4次将福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及林女士推上被告席。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该公司应支付林女士因工受伤而应得到的21万余元赔偿。可是,时至今日,终审判决作出两个多月了,林女士还是没有拿到钱,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也遇到了困难。多方奔波求助未果情况下,林女士前来本报寻求帮助。
工作时双手被压伤劳保局鉴定为二级伤残
林女士告诉记者,她于2004年1月进入福建东方防水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防水材料公司)工作,工种为压延机操作工。她每个月的工资是按件计酬的,当时双方并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工作半年之后,不幸的事情就降临到了她的头上。6月22日8时20分左右,林女士在公司车间调节三轮压延机滚筒间隙时,双手被机器压伤,导致她的前臂中下段被截肢。林女士受伤后,立刻被送到福州市第二医院住院治疗,7月14日出院。东方防水材料公司支付了其住院期间的各项费用。
2004年9月28日,福州市劳保局对这起事故的性质作出认定,确认该事故属于工伤事故。同年11月11日,福州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对林女士作出二级伤残的鉴定。东方防水材料公司还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申请了行政复议。2005年1月28日,东方防水材料公司收到省厅作出的维持林女士工伤认定的行政复议决定书。2005年2月24日,福州市劳动鉴定委员会又作出确认林女士可安装假肢的鉴定。
公司不服工伤认定将市劳保局告上法庭
工伤事故鉴定作出之后,东方防水材料公司方面并不认同。2005年2月16日,公司不服工伤认定的裁定,一纸诉状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告上了晋安区人民法院,林女士作为第三人也参加了庭审。
东方防水材料公司认为,其没有与林女士签订过劳动合同,她是被自己的小姑叫来,临时顶替出任公司测量防水卷材产品厚度的质检员。林女士的工作职责是对产品的厚度进行测量,上机操作并非其工作职责,因此,公司与林女士不存在劳动关系,且林女士擅自打开电闸并上机台操作,属于擅自超越其工作范围因此受到事故伤害,不应该认定为工伤,请求法院依法予以撤销。
晋安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证实了林女士的说法是符合事实的,她与公司构成事实劳动关系。法院遂以东方防水材料公司的诉讼主张及理由,不足以否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效力为由,于2005年5月11日依法驳回了公司要求撤销2004年9月28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的诉讼请求。
晋安区人民法院判决之后,东方防水材料公司不服,上诉到市中级人民法院。2005年8月4日,市中院以林女士虽然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双方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且其确实是因工作原因受伤为由,认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作出的工伤认定事实清楚,行政程序合法。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公司不服劳动仲裁将林女士告上法庭
在得到法律的支持之后,林女士以为公司会接受福州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于2005年12月7日作出的,一次性支付其21.6014万元各项费用的裁决。谁知,同年12月29日,公司又以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为由,将林女士推上了仓山区人民法院的被告席。仓山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双方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林女士在公司工作时受到意外伤害,劳动部门已经认定为工伤,且福州中院已经作出维持的判决。因此,仓山区人民法院判决公司应支付林女士共21.6014万元的各项费用。
宣判后,东方防水材料公司仍旧不服,再次上诉到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院于2006年7月14日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判决作出之后,林女士还是没有拿到钱。7月20日,林女士向仓山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予以受理。林女士告诉记者,9月30日,她丈夫和仓山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一起,来到东方防水材料公司所在地---仓山区盖山镇仁山村0号,希望找到公司法人代表黄大为,以执行中院的判决。可是,他们来到公司后发现,公司的牌子换成了另外一家公司的名字,车间里面生产的东西也变了。法人代表黄大为不在厂里。法官告诉林女士的丈夫,如果找不到黄大为,强制执行将变得困难重重。法院同时也告诉她,他们会尽量查找黄大为的家庭住址,找到他本人,以维护林女士的合法权益。
据林女士的丈夫介绍,东方防水材料公司的营业执照至今还是有效的,2006年还进行了年检。
强制执行遇阻求助媒体支持
工伤事故发生2年了,公司除了支付林女士住院时的医药费,其他应付的伤残补助金、伤残鉴定费、假肢安装费等各项费用都没有出。
林女士双臂被截肢之后,生活及其不方便,每天穿衣服、上卫生间等日常生活都需要丈夫的帮助。虽然有假肢,林女士也只是在吃饭的时候偶尔用一下。她说如果长期佩戴的话,假肢与真手臂连接的地方就会出汗、破皮,进而引起皮肤过敏。他们一家因为这起事故,借了很多外债。今年,大女儿考上了大专,借遍了所有亲戚才够钱去报名。林女士家中还有一个小女儿,现在福州九中高三就读。目前,全家人每月就靠林女士丈夫打工挣的1000元左右的工资勉强度日。
就林女士申请法院强制执行遇阻的问题,记者采访了福建融成律师事务所律师陈少海。陈律师说,公司名称和股东的变更,不影响公司主体对外应当承担的责任。同时,申请强制执行的申请人,有义务为法院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状况。
本文标题:法院终审判决成一纸空文
福州印刷.福州印刷网.福州印刷厂.福州众印网.宣传册印刷.宣传单印刷.包装盒印刷.手提袋印刷.印务公司.光盘印刷.中秋月饼盒包装印刷厂.企业画册印刷.不干胶印刷.无纺布袋印刷
福州印刷、福州印刷网fzysw.com福州专业的纸品印刷厂、福州众印网是超赞的印刷超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