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土地证办证、发证难的问题,近日,福州市国土资源局先后邀请在仓山区、晋安区的40多家开发商代表,就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后土地总登记相关事宜进行了沟通协商。今后,市区新竣工的房地产项目都将及时进行土地总登记,明确上市楼盘的土地权属,以便购房者及时申办土地证。
根据有关规定,房地产开发商在其开发的项目竣工后,应持用地批文等土地登记资料向其项目所在区的国土资源分局进行项目土地总登记,在确定土地分摊系数后,购房者方可向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申办个人土地证。
在大多数情况下,房地产开发商在开发项目竣工后,能够及时主动进行项目产权总登记,购房者通常能在开发商交房后的180天内办妥房产证。然而,不少开发商在楼盘竣工后,忽略了项目土地总登记,致使开发项目的土地权属不明,购房者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后迟迟难以办理土地证。
为推进房地产项目土地总登记(或称“土地预先登记”),福州市国土资源局要求:在仓山区、晋安区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的开发商,其开发建设项目竣工后,应及时委托项目所在辖区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即福州市国土资源局仓山分局、晋安分局进行实地测绘并提供相关资料文件,办理项目土地总登记。
“土地预先登记”措施能给购房者带来哪些实惠?福州市国土资源局鼓楼分局地籍科负责人介绍,其作用集中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一是可及时对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竣工情况进行全面验收。“土地预先登记”可及时审查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用地及规划指标是否严格按照政府批准文件执行,确保购房者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
二是对于进行了“土地预先登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购房者在取得土地证之前,就可准确掌握所购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已竣工项目在“土地预先登记”后,可明确该房地产项目的土地分摊系数;购房者可通过下列计算公式,预先测算出所购商品房的土地使用权面积:土地使用权面积=产权证上登记的建筑面积×土地分摊系数。
此外,凡进行了“土地预先登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购房者只需向项目所在的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提供产权证和身份证,就可直接申办土地证,简化了土地证办证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