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正常休息时间不得进行装修
福州印刷网 2007-8-3 10:12:00 来源:福州印刷网
正常休息时间不得进行装修
住宅装修开工前应当告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房屋管理机构,中午12点到14点30分,夜间10点到次日早上6点,不得进行影响邻里正常休息的装修活动,昨日,省建设厅下发关于印发2007版 《福建省新建商品住宅使用说明书》的通知。
根据说明书,房子装修时,应避免破坏卫生间、厨房的防水层;严禁拆除或者改变与消防安全有关的建筑设施或者建筑构件;禁止使用质量不合格、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不符合国家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消防等相关标准的装修材料和设备。住宅装修完工后,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对室内空气质量进行检测;中午12点到14点30分,夜间10点到次日早上6点,不得进行影响邻里正常休息的装修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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