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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福建电视台
商务部日前出台了《关于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意见》,明确提出7个方面31项举措,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纳入国家商务发展总体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强力助推海西经贸发展。
支持海峡西岸经济区拓展与台港澳的经贸合作是意见的第一条,也是核心部分。商务部提出全力支持台商投资区建设,将会同国土资源部、建设部,积极研究厦门、福州台商投资区扩区及新设泉州台商投资区问题。
同时,在对台小额贸易点实行更加开放的对台小额贸易政策,扩大经营主体,取消对台小额贸易船只吨位、交易金额限制,扩大对台小额贸易货物种类。支持福建建设一批两岸商品交易中心,培育一批对台商贸合作流通企业,帮助建立稳定的台湾地区农产品交易平台,支持福建引进台资大型流通企业,把福建建成大陆台资企业所需零配件、原辅材料供应的中转中心。对台商来福建投资,可以免予提供投资主体资格证明的公证和认证以及台商资信证明。
意见中还提出,大力支持海峡西岸开发区建设,支持福建发展服务外包产业;支持开展国际经济技术合作,承办援外培训班,参与境外经济贸易合作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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