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昨天下午5时许
地点:五四路与庆城路交叉口
镜头:一辆电动车和一辆小轿车相撞,被撞倒地的女子柯某坐在路中迟迟不肯起身让路,小小的交通事故造成交通拥堵。
事件:记者正在省立医院附近采访时听到“砰”的一声响,循声望去,一名年轻女子坐在地上,她的旁边,一辆电动车倒在地上,再远一点,一辆小轿车停在斑马线上,车头轻微受损。
正在附近执勤的民警急忙跑到现场查看情况,并指挥过往车辆避让。
谁闯红灯双方争执不下
小轿车车主陈某介绍,当时他在绿灯的情况下从庆城路拐向五四路,而女子则闯红灯从对面穿越马路。“当时我的速度很慢,突然她就从对面插过来了,还好撞得不严重,你看路面都没有一点刹车痕迹。”
坐在地上的柯某则表示,当时人行绿灯已经亮起,小车是闯了红灯才撞倒她的。
由于双方争执不下,柯某始终不肯起身让路。“虽然受伤不重,但我要等父母过来处理好才能起来。”说完,她又拿起手机打个没完。
坐等父母不顾交通受阻
近半小时过去了,柯某父母还没出现。此时,柯某仍坐在地上不停地打手机。民警询问她受伤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叫救护车,柯某只是表示,她的胯部有点痛,其他部位暂无不适。
由于接近下班高峰期,出事的两辆车位于路中,记者看到,在十字路口两侧,几十辆车排起了长龙。
为缓解交通压力,民警无奈之下将柯某强行撤离现场。随后,相撞两车被带离,现场交通秩序才逐渐恢复正常。
记者手记公共利益和私人利益哪个优先?
今年9月,福州市公安局出台《福州市道路交通事故快速处理补充规定》。其中规定,凡是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车物损失、未造成人身伤亡,但当事双方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的,民警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记录下相关情况并由当事人签名,然后责令当事人立即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其中,处置的时间规定为:高峰时段,市区5分钟以内、其他地区7分钟以内;平峰时段(非高峰时段),市区6分钟以内、其他地区8分钟以内。
在这起事故中,由于柯某的“执着”,使得市区主干道拥堵近半小时。发生事故是不幸的,但在这么一起小事故中,仅因个人的“私利”而不顾公共利益受损,那就不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