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证券时报报道,讨论多时的纺织品配额招标修改方案终于有了结果。商务部日前发布《2006年度输欧、输美纺织品出口许可数量协议招标公告》,宣布对企业上交的2006年公开招标许可数量和公开招标弃标数量(逾期未交保证金数量)实施协议招标。凡在8月5日前上交公开招标许可数量和已全额交纳中标金的企业,均可参加此次协议招标。
“协议招标是在其公布的最高投标量范围以不低于其最低投标价格来进行投标,其本质上就是有偿分配,即以某一较低的价格获取额定数量的配额。”中国第一纺织网总裁樊敏表示。他认为,这一招标办法将使企业获得配额的成本有所降低。
按照商务部此前公布的办法规定,2006年的纺织品出口许可数量(出口配额)中只有30%用于公开竞标。但据了解,一些企业在此前举行的两次公开招标中,为获配额盲目推高投标价格,导致中标价格畸高,以至于企业无法承受配额成本,只好弃之不用,最终造成了配额浪费。此次出台的新招标办法规定,投标企业在协议招标最高投标数量范围内,投标价格不低于最低投标价,即可中标。对于已交纳30%中标保证金且将中标数量上交的企业来说,企业最高投标量由两部分组成:一是其本企业的上交数量,二是该企业上交数量占该类别全国上交总量的比例乘以弃标总量的20%。
而对于全额交纳中标金的企业来说,其中标量无须上交,最高投标量为:按企业全额交纳中标金数量占该类别全国全额交纳中标金数量的比例,从弃标总量的80%中计算得出的数量。
公告同时显示,纺织品出口许可数量招标委员会预定于8月11日公布协议招标中标结果(最高投标量)。中标企业应在中标结果公布后的15天内,一次性全额交清中标金。企业全额交清中标金后即可领证使用或转让。逾期未全额交清中标金的经营者,视为自动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