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一房两卖遭投诉 开发商被处以1万元罚款
福州印刷网 2007-8-17 10:00:00 来源:福州印刷网
一房两卖 开发商被罚1万
今年4月12日,罗源县工商局12315接到杜女士投诉称:其于2006年11月1日在万豪房地产开发公司预订了一套商品房,交了3万元预订金并签了《认购书》。但开发商未经其本人同意擅自将该房出售给别人,造成杜女士购房无法实现,经济蒙受损失。
经12315调查:2006年11月1日,开发商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向消费者杜某收取定金3万元并签订了《认购书》,承诺在7日内与消费者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房价为每平方米2833元。2006年11月29日,开发商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后曾电话通知杜某签约,但因对合同的部分条款存在争议,双方未能达成一致签订正式合同。2007年1月,开发商在未征得杜某同意的情况下将该套商品房以高出原定价30元/平方米的价格另售他人。
罗源县工商局认为,开发商未尽合理的告知义务,将标的物出售给他人,导致杜某的购房目的不能实现,给其造成损失,构成了欺诈行为。因此,罗源县工商局对罗源县万豪房地产开发公司处以1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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