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消费者向本报反映,他们在大利嘉城购买电电子产品时,商家均没有开发票。记者昨日调查发现,大利嘉城大部分商铺均以给消费者“优惠”为由,不开发票。
昨日,记者在大利嘉城一家名为“××之星”的商铺,选择了一台配置价格4600元左右的电脑。讨价还价之后,与销售人员商定的价格为4500元。记者询问能否开发票,销售人员表示,如果要发票,要另外再加100元。销售人员还告诉记者,除了有些顾客需要发票去报销外,从他们店铺卖出去的电脑几乎都没开发票。看记者还有顾虑,销售人员接着说:“我们这里只要看保修单就可以了,售后根本不用发票,而且每台电脑的配件我们都会贴上标签,到时候就算保修单丢了,凭电脑硬件上的标签也能保修。我们这么大的店铺,不会骗你的。”
在进一步交谈中,这位销售人员说:“我不敢说100%的买卖不开发票,但至少有80%以上的买卖是不开发票的,这不管是在业内还是业外,都是‘公开的秘密’。”
记者随后又走访了大利嘉城内近十家电脑、电子产品商铺,商家均表示很少有顾客索要发票,如果顾客不要发票,他们可以给予一定的“优惠”。
针对这种现象,记者采访了福州国税局征管处处长刘宜楷。刘宜楷认为,大利嘉城商铺不开发票的行为肯定是不合法的。如果情况属实,税务部门将勒令商家补开发票,并对违规商家给予重罚。如果事实证明商家确实有漏税行为,税务部门还将根据查处的漏税金额,按一定比例给予举报者奖励。
刘宜楷建议消费者应主动索取发票,不要贪图蝇头小利,而让国家和自己蒙受损失。据介绍,发票除了具有报销的功能外,还具有理财、保修、维权等多种功能。相关人士表示,只有正规的发票才具备法律效力,如果没有发票,将会给消费者维权带来很大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