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问题种子和劣质水产苗种
福州众印网 2006/9/26 9:08:00 来源:转载
谨防问题种子和劣质水产苗种 两项法规提交审议
农作物种子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如何防止“问题种子”流入市场发生坑农事件?如何加强水产苗种质量管理,搞好渔业生产?25日大常委会会议听取了我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草案和我省实施渔业法办法修正案草案的立法说明,这是事关我省新农村建设的两部与农民利益息息相关的地方性法规。 “问题种子”要及时向社会公告 我省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草案规定,本省审定通过或经同意引种的主要农作物品种,在使用过程中出现不可克服的弱点或严重退化情况时,由省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发布公告,停止该品种的生产、经营、推广。为避免对种子生产、经营者造成更大损失,还规定发布公告停止该品种的生产、经营、推广一个生产周期后,才禁止生产、经营和推广,给种子的生产和经营者一个过渡期限。 非主要农作物如蔬菜、瓜果等经济作物品种不成熟的推向市场,可能造成产量下降、品质低劣、产品难卖等后果,为此法规草案规定非主要农作物品种按照自愿原则申请认定,明确经评审认定的品种,由省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向社会公布,并推荐使用;对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不可克服的缺点或严重退化的应撤销认定,取消推荐。 由于农民个人自繁、自用的常规种子有剩余的可在市场出售和串换,一些不法种贩钻此空子,大量贩售无证非法生产的种子和其他非法种子,而农民个人出售自繁、自用常规种子发生质量事故时,往往因无法提供书面凭证或无法确认出售者,造成质量事故难以处理。为此,法规草案规定农民出售这类种子,不需办理种子经营许可证,但出售时应持本人有效证件,并开具出售凭证,未经品种审定通过的主要农作物种子不得出售和串换。 销售劣质水产苗种最高可罚1万 我省实施渔业法办法修正案草案规定,销售的水产苗种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或地方标准规定的质量要求。县级以上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水产苗种质量管理,定期组织开展水产苗种质量检测,并向社会公布检测结果。 草案指出:违反规定,销售的水产苗种不符规定质量标准要求的,责令停止销售,并对苗种作必要技术处理;经技术处理后仍不符合质量标准要求的,责令销毁;对拒不作技术处理的,扣押苗种,并处最高1万元罚款,造成损失的还须赔偿。在初审时,省人大常委会农经委还提出要增加一条法律责任,即出售有毒、有害不符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水产品的,责令停止销售,追回已销售的水产品,对违法销售的水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予以监督销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最高2万元罚款。
本文标题:谨防问题种子和劣质水产苗种
福州印刷.福州印刷网.福州印刷厂.福州众印网.宣传册印刷.宣传单印刷.包装盒印刷.手提袋印刷.印务公司.光盘印刷.中秋月饼盒包装印刷厂.企业画册印刷.不干胶印刷.无纺布袋印刷
福州印刷、福州印刷网fzysw.com福州专业的纸品印刷厂、福州众印网是超赞的印刷超市
|